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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反向测评 提升巡察工作质效
发布时间:2021-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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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巡察反向测评是检验检视巡察队伍纪律作风,防止巡察干部“灯下黑”的有效抓手之一。自巡察工作开展以来,佛冈县坚持落实好反向测评机制,按照“一巡一评”量化评估的原则,将巡察组作为被监督对象,对巡察组工作及作风情况进行全面监督,破解“谁来监督监督者”难题,做到巡察到哪里,干部群众的评价就到哪里,促进巡察工作依规依纪开展。 

如在今年结束第九轮常规巡察后,县委巡察办向该轮被巡察的14个单位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回访,了解巡察组在开展巡察当中是否存在跑风漏气、以巡谋私、违反工作程序、越权等情况,听取被巡察单位的意见和建议。据统计,经被巡察单位反馈,至十三届县委任期内巡察全覆盖任务结束,暂未收到对巡察组的有关问题反映。

   此外,加强测评成果运用,结合测评反馈情况,县委巡察办对巡察组抽调人员作出工作鉴定,及时反馈给县委组织部和被抽调人员单位,作为评先评优、干部任用的重要参考依据。对于巡察后评估过程中收集的意见建议,县委巡察办在制定完善巡察工作规则时,予以充分吸纳。

除了探索建立巡察工作反向测评制度,佛冈县委巡察机构在破解“谁来监督监督者”问题上不断守正创新,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活动,通过主题党日、专题培训、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等方式,强化巡察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每年,县委巡察办主要负责人与各巡察组开展谈心谈话,把“做严于律己的表率”作为必谈内容之一,提醒巡察干部时刻坚守纪律底线,正人先律己,树立好自身良好形象,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巡察铁军;每轮巡察过程中,县委巡察办均到各巡察组开展中期调研,除了解和指导巡察工作开展外,还重点关注对巡察组人员在巡察质量、保密纪律、工作纪律、廉洁纪律等方面的情况,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予以纠正,以实行巡察工作反向测评机制,拓宽接受监督渠道,加深干部群众对巡察的理解、信任与支持,压紧纪律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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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县委巡察机构到被巡察单位人大机关开展反向测评,听取对巡察工作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