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历史栏目 > 正文
山西:干部工作时间“吃喝玩乐”,免职!
发布时间:2010-09-19
来源:
发布机构:佛冈纪检监察网   点击量:次 


    8月20日下午上班时间,山西忻州市忻府区区委常委、秘书长白某驾驶公车在某洗浴场所洗浴,23日被免去区委常委、秘书长职务。这是9月11日山西省纪委通报全省整肃工作纪律狠刹不良风气的15个典型案件之一。

  近来,山西省纪检监察部门,围绕“狠刹机关干部玩乐享受之风”,对机关干部上班时间在茶社、洗浴等休闲娱乐场所玩乐享受情况,在全省集中开展了四次明察暗访专项行动。目前,山西共查实工作时间在休闲娱乐场所活动的国家公职人员296名,截至9月11日,共处理上班时间在休闲娱乐场所活动的国家公职人员79名。

  山西省还将重点抓省直、市直、县直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工作作风,重点整治个别领导干部参与赌博的问题。为此,山西省、市纪检监察机关公布了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并提供线索。同时,山西省纪委又下发通知,重申和提出工作时间不准擅自离职、玩乐享受等“五不准”,凡违反“五不准”者,一经查实,一律免职,并依纪依法从严处理。《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党政“一把手”要对本地区、本系统、本部门、本单位的作风建设负总责。(记者刘鑫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