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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敦促丘柏良、丘业安为首的涉黑恶犯罪团伙成员及充当该团伙“保护伞”相关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9-12-02
来源:
发布机构:佛冈纪检监察网   点击量:次 

 

    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国家长治久安和基层政权的巩固,清远市“1904”专案组成功打掉以丘柏良、丘业安为首的涉黑恶犯罪团伙。经专案组缜密侦查,现已查实,该团伙常年盘踞在佛冈县,涉及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非法持有枪支、非法采矿、组织卖淫、开设赌场、职务侵占、敲诈勒索、操纵选举、妨碍公务、行贿受贿等多项罪名,为非作恶、欺压百姓、称霸一方,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目前,丘柏良、丘业安及其团伙成员林文锦、张伟恩、冯国财等,共38人已被监察机关、公安机关采取留置、刑拘等措施。

    为进一步追捕在逃人员,深挖、彻查犯罪,现面向社会征集有关该团伙违法犯罪线索,欢迎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以丘柏良、丘业安为首的涉黑恶违法犯罪团伙的违法犯罪事实,以及为该团伙充当“保护伞”公职人员的违法犯罪问题。凡受害和知悉相关情况的人民群众,可以通过口头、书面、电话、网络等方式向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检举揭发,对在打击涉黑恶违法犯罪、深挖黑恶势力关系网和“保护伞”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将按照《清远市公安机关关于群众举报黑恶势力犯罪奖励办法》予以奖励,最高可奖励50万元,我们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对威胁、干扰证人作证的将予以严厉打击。

    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敦促在逃犯罪嫌疑人及充当该团伙“保护伞”的相关公职人员,尽快投案自首,主动交待违法犯罪事实,争取宽大处理;对包庇、纵容、窝藏在逃犯罪嫌疑人,或继续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人员充当“保护伞”的,坚决依法从严惩处。

 

联系电话(法定工作日上班期间):

清远市纪委监委:0763-3361447

清远市公安局“1904”专案组:13326547129,19865207137

 

来信地址:

清远市纪委监委信访室(1904专案组):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二路18号市机关办公大楼1号楼,邮编511515。

清远市公安局扫黑办(1904专案组):英德市金子山大道1号路,邮编513000。

 

中 共 清 远 市 纪 委

清 远 市 监 委

清 远 市 公 安 局

          2019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