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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简报(第三期)
发布时间:2016-09-05
来源:
发布机构:佛冈纪检监察网   点击量:次 

 党员干部涉赌,查! ---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暗访、查处、追责、曝光”是佛冈县开展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工作对党员领导干部在“八小时以外”行为的监督要求,对于违反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行为规范的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件,查处一件,追责一件,曝光一件。
    自从省委部署开展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工作以来,佛冈县查处了9名涉赌的在职党员领导干部,根据其违纪程度不同,分别给予其党内警告、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等处分。
    陈某怀,副科长级干部,2014年7月起,利用自己的手机向外围“六合彩”投注站以通话形式为其妻子朱某投注,其行为已构成参与赌博的错误,佛冈县纪委立案调查,并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陈某叁,科员,2014年10月至2015年4月期间,多次利用手机打电话或者发信息向外围“六合彩”投注,共参加投注“六合彩”外围赌博20多期,每期投注金额在100-300元不等,投入赌资约人民币三千元,其行为已构成了参加赌博的错误,佛冈县纪委立案调查,并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黄某,职工,2014年7月在巴西举办世界杯足球赛期间,通过手机微信进行投注赌博,共参加了投注赌博两次,投入赌资人民币八百元,已构成参加赌博的错误,佛冈县纪委立案调查,并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黄某(女),职工,2014年6月通过中间人获得了一个互联网“六合彩”赌博博彩网站的账号、密码,随后便与他人一起出赌资,通过在互联网“六合彩”赌博博彩网站登录账户,以赌博账户内盈亏金额按10%的份额分成的方式进行赌博,共投入赌资约人民币12000元,构成了参加赌博的错误,佛冈县纪委立案调查,并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后被佛冈县监察局予以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刘某(女),村干部,2014年8月至2015年4月,刘某利用香港“六合彩”活动接受下线的外围投注,收到投注单后转投给上线,其共参与96期投注赌博,合计投注赌博金额约192万元,已构成参加赌博的错误,佛冈县石角镇纪委立案调查,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谭某(女),职工,2014年6月至7月世界杯足球比赛期间,接受他人外围足球投注进行聚众赌博,非法收受外围足球赌博投注金额达80多万元,获利13000元,其行为构成赌博罪,被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佛冈县监察局给予开除公职处分。
    邝某,科员,2013年初至2015年4月期间,伙同其妻子通过上线获取互联网赌博网站账号,收受他人投注“六合彩”和外围球赛的赌博投注单进行网络赌博以营取赌博利益,共收受投注单金额约为100万元,已构成赌博错误,佛冈县纪委立案调查,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县人民法院以赌博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后被佛冈县监察局开除公职。
    范某,女,职工,2014年7月至2015年4月,与丈夫一起收受他人“六合彩”赌博投注单,然后通过上家提供的网址和账号登录赌博网站进行投注,从中赚取提成,据统计交易总额达120多万元,其行为已构赌博罪,被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佛冈县监察局给予开除公职处分。
    何某,2014年11月至2015年3月,通过邝某获取互联网赌博网站账号、密码,多次用自己的手机号码登录该网站进行赌博,投入赌资共计4万多元,已构成参加赌博的错误,佛冈县纪委立案调查,给予其留党察看一年处分。佛冈县监察局给予行政撤职处分。
    石角镇政府多名干部、职工参与赌博,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县纪委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承担主体责任的镇党委书记和承担监督责任的镇纪委书记分别给予诫勉谈话的问责。
    上述人员中,大部分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甚至是党员干部,枉顾自己身份,在“八小时以外”发生赌博行为,严重违反了党员干部行为规范,影响公职人员的形象,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对于此类行为县纪委、监察局坚持查处、追责、曝光。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把禁止党员干部参赌涉赌作为“八小时以外”监督的重要内容,引导干部、职工树立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生活方式,切实做到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全体干部、职工,及时提醒告诫,绝不包庇纵容,不断净化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社交圈、生活圈、休闲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