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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冈县统一印制《农村财务管理统一收据》
发布时间:2005-12-31
来源:
发布机构:佛冈纪检监察网   点击量:次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农村财务票据的管理,防止集体资金外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的其它政策措施。近来,佛冈县财政局印制了《农村财务管理统一收据》,用作村委会和村民小组在收取“一事一议”资金筹集、乡镇及上级有关部门拔入经费、其他经费、集体发包及经营性收入的统一收据。

  农村财务管理统一收据是村级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是农村财务管理、农村审计和财政等部门进行检查监督的重要依据。也是农村财务农民一直关心的热点问题之一,诱发农村各种矛盾的主要根源。实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票据的统一印制、领用、使用登记、核销制度,是防止实行农村会计代理制度之后部分村、村民小组设帐外帐、收款不入帐等现象的发生,堵塞贪污腐败的漏洞。为农村财务代理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提供比较具体完备的操作依据,确保农村经济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佛冈县纪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