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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冈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四结合”、“六坚持”达到“三个效果”、实现“四个转变”
发布时间:2007-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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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佛冈纪检监察网   点击量:次 
   近年来,佛冈县工商局一直以来均十分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主要是通过健全内外监督网络,做到“四结合”、“六坚持”,达到“三个效果”,实现“四个转变”。一是健全在县局机关设立了纪检书记、纪检监察员、监察队长三个岗位,负责全面组织开展全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在工商所设立了兼职纪检监察员、负责工商所的纪检监察工作。同时,通过借助外部监督力量,构筑了外部监督防线,对工商部门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评议。二是做到“四结合”、“六坚持”。“四结合”是:结合创建“五个一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结合工商管理职能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结合预防职务犯罪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结合责任制的落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六坚持”是:坚持领导干部廉政考核制度,坚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度,坚持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坚持行政监督制度、坚持党廉工作专项汇报制度。三是达到“三个效果”,实现“四个转变”。“三个效果”是:完善监督机制,确保权力规范运行;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发挥职能作用,维护社会和谐。“四个转变”是:指导思想由“抓大放小”向“抓小防大”转变;监督方式由表态向动态转变;监督内容由“两手抓廉政”向“勤廉两手抓”转变,工作方法由“重纠轻建”的单向模式向“纠建并举”的双向模式转变。该局的负责人还表示,按照市工商局和县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认真履行职责,狠抓落实,努力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县纪委:彭立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