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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冈:贯彻落实《规定》做到“四结合”
发布时间:2007-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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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佛冈纪检监察网   点击量:次 

   近日,佛冈县委召开常委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部署贯彻落实工作。

   县委书记温镜潮强调:各级党组织要按照中央纪委要求,迅速传达贯彻,认真组织学习、严肃自查自纠、加强监督检查、严查典型案件,态度要鲜明、执行要坚决、措施要得力,县委常委会“一班人”要身先士卒,率先垂范,带头贯彻执行好《规定》。一是要认真学习、广泛宣传。二是要抓好落实。要组织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对照《规定》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存在有关问题的党员干部,要按照中央纪委的时间界限主动向同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或上级党组织说清问题。三是要以贯彻落实《规定》为契机,促进各项工作。要做到“四结合”,即把贯彻落实《规定》同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同执行党中央提出的一系列反腐倡廉规定结合起来,同建立健全佛冈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结合起来,同实现佛冈今年各项工作任务,谋划明年工作结合起来。

   会上,县委副书记冯福祥对《规定》逐条加以学习辅导,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陈晓晖就《规定》的起草背景,简要过程和基本精神作了详细的介绍说明。

                                           县纪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