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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冈县出台《县委县政府会议会风监督实施办法》,严明会议会风纪律
发布时间:2008-08-26
来源:
发布机构:佛冈纪检监察网   点击量:次 

   近日,佛冈县制定《县委县政府会议会风监督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严明会议会风纪律。
   《办法》规定,对于县委、县政府召开的全县性会议或其他重要会议,因无故缺席会议和严重违反会场纪律的单位或个人将被逐一记录在案。县纪委、县监察局对违反《办法》规定的,将在《会风监督情况简报》通报批评,并以《会风监督通知书》的形式,通知其单位或个人,违反《办法》的单位和个人,在接到《会风监督通知书》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向会议主办单位作出书面检查,说明原因,并提出落实整改措施。《办法》还规定,会风监督及整改结果将作为对县直各部门和各镇党委、政府年终目标考核、公务员考核及评选先进、优秀的重要依据之一。

                                    县纪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