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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冈县招标办加强货物采购后监督
发布时间:2014-04-15
来源:
发布机构:佛冈纪检监察网   点击量:次 

   为了充分体现政府采购招投标的公正、公平原则,保护卖买双方的合法权益,近日,佛冈县政府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制订工作措施,加强对政府采购招标货物的事后跟踪监督验收管理。
   措施中规定,今后,凡通过政府采购招标的货物,必须由县政府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会同采购单位组成验收组对所供货物进行跟踪监督验收,督促中标单位按时、按招标货物的多项要求供货,杜绝所供货物存在变更配置、降低档次等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行为,同时,为了保护供方权益,杜绝使用单位自行组织验收,故意刁难供货单位所发生的不透明、不公正现象,对验收合格的货物,由验收组统一出具验收报告,督促采购单位履行各项合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