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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监察厅:严格廉洁自律 制止铺张浪费行为
发布时间:2006-01-31
来源:
发布机构:佛冈纪检监察网   点击量:次 

  12月29日,省纪委、监察厅发出《关于元旦、春节期间严格廉洁自律 制止铺张浪费行为的通知》,要求节日期间,各地、各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认真落实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和省委、省政府、省纪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厉行节约制止铺张浪费等有关规定,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2006年元旦、春节期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坚决禁止奢侈浪费行为的通知》的要求,过一个欢乐、祥和、喜庆、廉洁的节日。

  一、继续狠刹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跑官要官”,利用婚丧喜庆等事宜收钱敛财,参加赌博等歪风。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关于治理“五股歪风”的有关规定,自觉加强廉洁自律。严禁违规违纪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对拒收不了的,要按规定程序上交纪检监察机关,由纪检监察机关登记上缴国库;举办婚丧喜庆事宜要严格执行粤纪发〔2005〕34号文的规定,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要坚决反对和制止赌博行为,不许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凡是收受“红包”和参与赌博的,一律先给予免职,再按规定处理;到国(境)外赌博的,一律从严惩处。领导干部在管好自己的同时,还必须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身边工作人员。

  二、要厉行节约,自觉抵制铺张浪费行为。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关于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行为的有关规定。不准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宴请等拜年活动;严格控制年终各种评比表彰奖励活动,减少、简化各种茶话会和联欢会,如确需举办的,要严格控制其数量和规模;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借举办各种庆典活动之机,用公款邀请各类演艺界的“明星”举办商业性的文艺演出。

  三、禁止以各种名义滥发奖金、津贴、补贴和实物。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严禁巧立名目突击发钱和滥发奖金、津贴、补贴、实物。已实行统发工资津贴的单位,一律不准以任何名义给干部职工发放钱物;尚未实行统发工资津贴的地区和单位,确需在节日期间给干部职工发放奖金和补贴的,要严格执行中央和省的有关规定,不得擅自提高标准或扩大发放范围。

  四、严格执行外出请示报告制度,严禁以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等名义组织公款旅游。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粤办发〔2004〕16号文的要求,坚持执行领导干部外出请示报告制度,经批准后方可外出;确需出国(境)的要严格按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同时要严格执行中纪发〔2005〕8号文和粤纪发〔2005〕25号文的规定,自觉抵制以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等名义组织公款旅游。

  五、要关心群众生活,维护群众利益。各地要坚决反对和制止各种迷信活动,积极倡导文明、健康、节约的新风尚,引导组织好群众性的庆典活动。同时,要认真贯彻落实粤纪发〔2005〕39号文的要求,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及时解决农村基层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违反规定乱收乱罚、“吃拿卡要”、刁难群众等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农村基层领导干部,要关心困难群众,采取措施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多办好事实事,特别是要关心贫困地区和灾区群众的生产生活,加强对救灾救济款物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确保救济和捐助的款物及时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要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要采取得力措施解决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特别是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积极推动和谐社会的建设。

  六、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负起责任,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作风。各级财政、审计等职能部门要严格财政纪律,加强审计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行为,要严肃查处,并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典型案件,要通报曝光,以儆效尤。


(来源:广东纪检监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