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县委批准,县纪委监委对县农业农村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曹榕桓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曹榕桓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和旅游安排;非法收受请托人的巨额财物,利用职权在项目招标过程中为请托人谋取不法利益。
曹榕桓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的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曹榕桓开除党籍处分;由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曹榕桓简历
曹榕桓,男,1966年4月出生,汉族,广东佛冈人,大专学历,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91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2年12月任佛冈县四九镇党委副书记
1996年1月任佛冈县水头镇党委委员
1998年11月任佛冈县水头镇党委副书记
1999年4月任佛冈县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2007年3月任佛冈县林业局副局长
2007年4月任广东佛冈观音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副主任
2012年4月任佛冈县水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19年3月任佛冈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20年3月被免去佛冈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