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
根据佛冈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县委2个巡察组从2026年3月下旬至6月下旬,对县委宣传部、县委社会工作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审计局、县委党校等6个县直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
巡察期间,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持续深化政治巡察,不断增强巡察监督震慑力、穿透力、推动力。本轮巡察紧扣被巡察党组织的职责使命,围绕“四个聚焦”深入开展政治监督,坚持问题导向,查找政治偏差,推动解决被巡察党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广东省委巡视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非巡察范围内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移交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巡察期间,县委2个巡察组设专门值班电话(受理时间为工作日08:30—12:00,14:30—17:30)、联系信箱,接受广大干部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2026年6月26日。
中共佛冈县委巡察办
2026年4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