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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佛冈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佛冈县监察委员会内设机构
发布时间:2020-09-25
来源:
发布机构:佛冈纪检监察网   点击量:次 

   

     中共佛冈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与佛冈县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目前,内设职能部门11个,即:办公室、宣教调研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举报中心)、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五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派驻机构4个组,即: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直属单位1个,即:佛冈县纪律审查服务中心。

     内设机构及职责简介
    
   办公室
   1.负责处理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
   2.组织起草县纪委监委有关文件文稿,审核、发布公文;
   3.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
   4.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
   5.负责县纪委监委机关各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派驻机构干部人事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镇纪委书记(监察组组长)、副书记的提名、考察、考核等干部人事工作;
   7.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8.负责机关事务管理和服务保障、党群工作;
   9.承担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等。
    
   宣教调研室
   1.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
   2.负责机关的新闻事务和有关网络信息工作;
   3.参与起草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
   4.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开展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等。


     党风政风监督室
   1.负责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2.综合协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整治群众身边和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3.综合协调党内监督、问责等方面工作等。
    
   信访室(举报中心)
   1.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
   2.受理党员对县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监察对象对县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
   3.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
   4.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
   5.负责监督检查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等。
    
   案件监督管理室
   1.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
   2.统一受理有关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以及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
   3.归口管理审查调查有关协调事项;
   4.对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等。
    
    第一至第五纪检监察室

    1.主要履行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

   2.办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者复杂案件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
   3.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4.第五纪检监察室负责全县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承办全县反腐败重点个案的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负责全县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对外宣传等。
    
   案件审理室
   1.负责审理县纪委监委直接审查调查和镇党委、纪委、和县直单位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报批或备案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或者处分意见;
   2.承办党员对县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
   3.承办监察对象对县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
    4.负责纪检监察政策制度的咨询答复、解释指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