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冈纪检监察网
您的位置:佛冈纪检监察网->明镜公告  
      字体:【
9月份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上线《行风热线》
来源:  2008-09-12

上线单位时间安排:

9月17日、24日,10月8日、15日的11时30分至12时30分。

届时对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工作有意见、建议或要求的都可拨打热线电话:4889090   4889191进行业务咨询和投诉。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的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版权和体育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制订全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新闻出版和著作权方面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协调、指导文化艺术创作和文化艺术活动的开展;指导文物的管理、保护和发掘利用;协调组织图书馆标准化、网络化、现代化建设。

   (三)把握舆论导向,依法制订广播电视地方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有线电视和卫星电视广播的收转传输工作实施管理,协调县内外之间的广播电视频率规划,指导广播电视宣传工作;对县广播电视台实施行业管理,指导和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广播电视传播技术的科研与应用。

   (四)负责全县出版物市场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履行著作权(包括计算机软件和音像制品著作权)管理职能,处理涉外著作权关系;负责办理图书、报纸、期刊、内部资料出版物、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网络出版、计算机软件、光盘复制、印刷等行业的申办、审核发证、核验和监督管理工作。

   (五)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和管理竞技体育。协调指导群众体育活动的开展;制订全县业余训练项目总体布局,负责全县综合性运动会和各单项体育比赛的组织;负责我县承办的国内外体育比赛和参加全市综合性运动会及各单项体育比赛的组织协调。

   (六)协调和指导全县文化市场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

   (七)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大型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体育设施建设的规划和管理。

   (八)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和著作权以及体育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九)管理直属单位和行使对镇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体育工作的业务指导。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和省、市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县纠风办

[上一条新闻]
[下一条新闻] 关于督办行政效能监察有关事项的通知(佛效办〔2008〕1号)
附   件:
 ·
相关文章:
关 闭
     
 
佛冈纪检监察网

版权所有 (C) 中共佛冈县纪委 佛冈县监察局 

建议使用800X600分辨率  微软IE5以上浏览器
技术支持:清远市信息中心
本站自2005-12-15来访问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