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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严格”把好廉政意见“回复关” 当好选人用人“质检员”
发布时间:2022-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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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是干部选拔任用的一道重要关口,是防止“带病提拔”的一个重要环节。一直以来,佛冈县纪委监委主动扛牢党内监督责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通过“三个严格”,把好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加强分析研判,科学严谨评价,切实当好选人用人“质检员”。

严格把守关口,确保审核实效。从廉政意见的受理到回复,由案件监督管理室归口管理。受理前认真审核征求的事项、人员是否属于受理范围,所附材料是否准确、规范、齐全等,对于不予受理的做好解释说明,做到履职不包揽,到位不越位。相关职能部门会审之后,由案件监督管理室梳理汇总,如实、准确、全面出具党风廉政意见,对存在问题的干部,不回避,不隐瞒,实事求是开出“质检单”,以书面形式及时、准确反馈相关单位。同时,建立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台账,动态更新管理,及时督办;规范文书模板,统一回复口径,进一步提升工作质效。

严格规范程序,强化内部联动。县纪委监委建立从接受函件、分工核查、梳理汇总、审核把关、结果反馈到建立档案等各个环节的审核联动协调机制。案件监督管理室、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纪检监察室等科室牢固树立“一盘棋”意识,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围绕问题线索、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方面情况认真核查,列出清单,在分析研判的基础上,严格把握政策界限,严谨详实提出审核意见。

严格遵守纪律,指定专人专责。通过“专人抓,抓专人”的方式,安排专人负责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严明保密纪律,严控知悉范围,确保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落实到位。对打听过问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情况,说情干预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等行为严厉抵制;对失密泄密、核查结论失实等行为严肃问责,确保回复意见的准确性、真实性、权威性。

2021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共回复组织人事部门党风廉政意见5977人次,其中提出暂缓或否定性意见30人次,有效防止干部“带病提拔、评优”,为全县选人用人工作提供有效保障。(佛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