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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冈严惩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
发布时间:2019-02-26
来源:
发布机构:佛冈纪检监察网   点击量:次 

2018年以来,佛冈县纪委监委主动出击、积极作为,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坚决冲破“关系网”、打掉“保护伞”,进一步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瞄准整治重点。紧盯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多发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部位。对党员干部采取威胁利诱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欺行霸市、经营“黄赌毒”等涉黑涉恶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索贿受贿、徇私舞弊、顶风违纪,甚至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从严从快查处;对基层党委政府、政法机关及相关职能部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玩忽职守、以案谋私、跑风漏气等问题,严查到底绝不姑息。
  强化工作措施。会同政法机关、公安机关、扫黑办建立协同办案、线索双向移送、快速处置等工作机制, 形成强大合力。充分发挥纪委监委职能优势,通过信访主渠道、巡察“利剑”、派驻“探头”、办案“扩挖”、提审在押人员等多种途径,全面起底问题线索,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积极联系上级指导扫黑除恶工作,探索形成“顺藤摸瓜”、倒序办案、以打“伞”促扫黑除恶的工作机制。加大公开曝光力度,对典型案例点名道姓、见人见事通报曝光,形成强大震慑。
    铁面执纪执法。该县纪委监委把惩治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的重要内容,坚持强化监督、铁面执纪、严肃问责。2018年,该县纪委监委共受理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线索34件,办结30件,立案审查调查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