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 > 正文
工作简报(第八期)
发布时间:2017-06-12
来源:
发布机构:佛冈纪检监察网   点击量:次 

    去年,佛冈县建立了一整套有效监督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的制度体系,将全县1.5万名党员干部纳入监督体系之中,通过社会监督、家庭监督、舆论监督等方式,重点监督党员干部的社交圈、生活圈、休闲圈。
    该县纪委以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四管”齐下手段,坚决查处党员干部违反“八小时以外”行为规范的行为,做到发现一件,查处一件,追责一件,曝光一件。去年查处并通报了12起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违法违纪案件。今年1-5月,佛冈县纪委再次重拳出击,严肃查处了县城监大队邓某某醉酒驾驶、县公安局森林分局退休干部朱某某违反生活纪律、高岗镇政府陈某某违反生活纪律等3起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违法违纪案件,分别被处以降低岗位等级、开除党籍、行政撤职等处分。
    针对上述案例,该县纪委相关负责人强调,全县党员干部要认真吸取上述3人违法违纪典型案例的教训,加强职业道德修养,提高思想觉悟,强化品格陶冶,严格遵守《“八小时以外”行为规范》,自觉接受社会、群众、舆论媒体的监督。要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做到干部清正、干事清廉、政治清明。(佛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