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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冈县纪委监察局公开招聘“两规”、“两指”专职陪护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6-03-04
来源:
发布机构:佛冈纪检监察网   点击量:次 

根据市纪委《关于建议组建清远市纪检监察机关“两规”、“两指”专职陪护队伍的通知》(清纪发〔2015〕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两规”、“两指”专职陪护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范围
1、招聘名额:共10名,其中男性8名,女性2名。
2、招聘范围: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社会人员。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2、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个人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记录;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男性身高要求165CM以上,女性身高要求在155CM以上;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部队复退军人放宽到高中及中专以上)。非本县户籍(生源)报考者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的人员;
5、年龄在20至35周岁(即1980年3月16日至1996年3月16日期间出生);
6、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3、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16年3月16日至2016年3月18日止。
(二)报名地点:佛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8室,地址:佛冈县石角镇文康路县劳动社保大厦。
(三)报名需提交资料:
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退军人须提供安置卡或安置介绍信、退伍证),是中共党员的须提供相关材料,同时交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和《佛冈县纪委监察局公开招聘“两规”、“两指”专职陪护人员报名表》1份,报名联系电话:0763-4292111。
(四)报名注意事项:请报考人员自行登录佛冈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ogang.gov.cn)或佛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fghrss.gov.cn)下载并填写《佛冈县纪委监察局公开招聘“两规”、“两指”专职陪护人员报名表》(须A4纸双面打印),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职位报名,报考多个职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五)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主要审查报考者是否符合招聘方案规定的范围和资格条件。凡发现报考者与招聘所要求的范围、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办法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形式及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文化基础知识、党内法规、时事政治等。
2、笔试时间:2016年3月25日上午9:00—10:30。
3、笔试地点:中共佛冈县委员会党校,地址:佛冈县石角镇文园路15号。
4、其它:
各报考人员凭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具体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笔试以百分制评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在佛冈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二)面试
按招聘职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人选。
面试内容:主要考察个人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匹配。
面试方式、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三)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应聘者考试总成绩出现同等分数,复退伍军人、参加过“两规”、“两指”陪护且表现良好人员、中共党员优先聘用。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职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不合格或弃权出现空缺时,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自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具体由县纪委监察局负责考察工作。若出现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出的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后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对其考察。
七、公示和聘用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由招聘机关在佛冈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日,对公示期间反映出来的问题,由招聘机关认真核实处理。
对公示无异议的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不列入编制管理,工资福利待遇按我县政府购买服务人员薪酬标准执行(另加陪护费)。
八、聘用管理
(一)聘用人员从聘任之日起,由县纪委监察局负责管理,从事“两规”、“两指”专职陪护工作,有陪护工作任务期间由市纪委监察局统筹指挥,没有陪护任务期间,在县纪委监察局工作,服从县纪委监察局管理和工作安排。
(二)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聘用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执行陪护任务期间实行严格管理,年终统一考评并记入本人工作档案。
(三)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根据工作需要必须保证随抽随到,严格遵守陪护纪律,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对于不服从管理、违反相关纪律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解聘或辞退。
本公告由佛冈县纪委监察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3-4281227。(来源:佛冈政务网 佛冈县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