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佛冈县委批准,佛冈县纪委监委对佛冈县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执法监察大队队长邱建恒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邱建恒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之便,多次向他人索要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好处费,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对于辖区严重影响生态环境的非法采矿、非法用地行为不认真查处,造成了生态环境的破坏,国有矿产资源流失,土地被非法占用,其行为严重违纪违法,涉嫌受贿犯罪。 邱建恒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党性修养、理想信念不强,职业素养丧失,贪欲膨胀,严重违反党的工作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佛冈县纪委监委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邱建恒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佛冈县监委依法决定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此案是佛冈县监委成立以来,采取留置措施审查调查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首例案件。
中共佛冈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佛冈县监察委员会
2018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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